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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章 惦记他的命
 正如前章所说,比武大会的事情有许多人惦记着,不但惦记着羸,而且还惦记着要赵伏波的命。

 清晨,有着诸多树木,又常用海风滋润的赵家大宅里,总是有着一股子清新的味道。诸多的树木使整个⻩沙城,都显得润而又气候温和。

 一些燕子叽叽喳喳的叫着,使沉睡在昨夜放纵的狂里的人,从睡眠中清醒过来。

 睁开眼睛的师诗糊了一下,随即又想到昨天夜里的竞夜狂,一噤多少有些羞赧。

 当然仅仅只是一些而已,对这那个依然揽着自己⾝体的赵大郞,不过仅仅只是利用而已。

 她从赵旭依然纠着自己⾝体的四肢里脫⾝而出,动作轻柔而又小心翼翼。她并不希望赵旭这时候醒来,继续对自己纠,她还有一些事情要想。

 ⾝体自由之后,她慵懒的伸了一个懒。肌⾁有些甜丝丝的酸楚,甚至她柔软的骨多了更多的酥⿇。

 “昨天全便宜了他,他的体力也还不坏,虽然…!”

 这样的想法里没有暧昧,也没有什么爱恋,只是一个花信芳龄的‮妇少‬对望的向往,如此而已。

 想着这些的时候,她掀开了薄被,在清晨的第一缕光下展露着自己那曲线灵珑的⾝体。

 乌黑的长发斜在她的前,柔顺的长发遮没了前,上天赐予她的最好的恩物。

 尽管芳龄已近花信,但她倘若膛的话,翘双丸依然要使其他女人自愧不如。

 晶莹的如同美⽟一般的,即便不也极小巧的脚踏在赵旭屋中绵软的地毯上。那些脚指甲上,也涂着红红的蔻丹。似乎是強调那些指头的可爱。

 当她款摆柳走向窗前进,依然娇嫰且结实的可以支撑起宮裙的双丸轻轻颤动着出滟滟秋波。真个是动若兢兢⽟兔,静比慵慵⽩鸽。

 “哗”的一下推开窗,清新的空气涌进屋里。外面的小园里,花开正红,与她的⾝体竞相争

 这时的晨已经长到半杆子,暖暖的光扫着昨夜的余寒。且晨光已经大胆的探进窗来,照在她⽩若凝脂的‮躯娇‬上。

 这是从嫁给赵旭的⽗亲赵无线之前就有的习惯,她喜在这清晨的时候,用光‮浴沐‬自己的⾝体。

 这种感觉就像是受到,她心中的那个薄幸人的目光的‮抚爱‬。

 虽然已经那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,而且她也已经嫁给了赵无极,甚至现在她还与赵旭形成此刻的情形。

 可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她已经迈开步伐,开始了复仇的第一步。

 闭着眼睛,感受着那种朦胧的红光,就好像依偎在爱人的怀里那样绵。这时,心底里泛起一个名字,一个使她今生永远无法忘却的名字。

 “赵纬南…赵纬南…”

 她的心是矛盾的,虽然想要那个男人拥自己动人的⾝体⼊怀。与他一起共尝青舂的滋味,她也肯定自己会用柔情万倾,让他尝到自己的甘美。

 可同时,对那个男人,她有着更多的刻骨铭心的恨意。

 昔年作为长子的,赵伏波的⽗亲赵纬南,是兄弟两个里文武双全的那一个,自然也是上房丫头们暗自倾心的那一个。

 可惜最终赵纬南,却选了赵伏波上房里纯⾎的汉女——宁馨儿。

 不但如此,甚至对他一片痴心的师诗,连偏房的位置都没有争上。最终一气之下,做了一直暗恋她美⾊的赵无极的偏房。

 可这十年来,她的心中何偿有过一刻的安宁。

 这一点甚至连赵无极都看得出来,她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薄幸人。因此,这些年来她不但不受宠爱,甚至一无所出。

 “赵纬南,即便我不是纯⾎汉女,你也不该连偏房的位置都不给我。甚至宁愿要一个波斯女人,也不愿意要我,赵纬南我恨你,我要让你…”

 即便直到今天,这些怨言始终埋蔵在她的心底里。虽然她掩饰的很不好,但她却永远也无法忘却。

 纵使十年前,赵纬南带着赵伏波的⺟亲——那个文武双全的波斯女人,前往花刺子模开拓商路,就再也没有回来。

 纵使,在赵家随后就进行的,一系列的变迁,赵伏波也就被委曲到了马厩里生活。

 “可这不够…这不够…不够…”

 心中的火焰几乎要完全呑噬掉她,即便是那初升的太,也无法软化她心底里的仇恨。

 想到这些,她突然迈步重要回到上。甚至她也重新投⼊到赵旭的怀中,只是此刻她已经不再小心翼翼。

 赵旭从昨天夜里‮狂疯‬之后的极度疲惫里清醒过来,他勉力睁开眼睛,映⼊眼帘的是那个使他有些‮狂疯‬的⾝体。

 与怀中这个成的女人相比,他曾经接触过的那些仕女又或者买来的什么女人,突然之间就仿佛全成了失去颜⾊的花朵。

 尤其怀中美人的脸上,那种少女们学不来的,成女人的‮媚妩‬幻化出来的成风情,更加深深的昅引着他。

 伸手放在薄被下温软的两团暖⽟,它们依然坚而又富有弹。甚至在清晨薄薄的凉意里,变得‮硬坚‬的花蕾,都昅引着他想要进行更多的探索。

 “唔,别…别人会听见…”

 仿佛梦呓样的声音,不像是拒绝,倒似是一种热烈的邀请。

 “不要紧,我已经吩咐下人们,没我的呼唤不许来这里!”

 师诗当然知道赵旭的吩咐,而这种安静的环境里,最好进行的除了这种富有暧昧味道的人情之外,还是一个计划谋的好机会。

 “可是…过不了多久⻩沙城可是要进行比武大赛呢,你难道不为我们的将来想想吗?你兄弟可是浑⾝的好本事呢…”

 赵旭停下在她⾝体上游走的手,皱起眉头来。顺着师诗的话,他已经想到他那个好武的兄弟。

 倘若他要是在⻩沙城的比武里庒了魁的话…

 这当然是个问题,倘若真被赵伏波得了魁的话,好么以后家里的武艺还用较量吗?

 哪知他因为这件事停下手的时候,怀中的师诗却不依的催促起来。她轻轻‮动扭‬了一下⾝体,这一下赵旭手中握着的温香暖⽟一样的宝贝,真的像兔儿一样动了起来。

 “大郞…”

 轻轻的声音像是唱歌,又像是在埋怨不会痛人的情郞那样。这些事情都使赵旭的⾝体起了‮大巨‬的反应,他不再想下去,反而只是匆匆的做了一个决定。

 “那个混蛋在山上逃过一劫,那么这一次无论如何也放他不过!”

 既然有了决定,他认为自己也不该让这个刚上手的姨娘等得太久。

 “诗姑娘,我们还有时间,回头得了空,我给疾风庄送封信去!”

 不久之后,当下午的光几乎从天空里直直的洒下来时,一只主人不懂得爱惜的鸽子在暑热中冲上天空。

 虽然它眷恋着近海地区的润和凉慡的气候,但它不得不开始自己的使命。

 疾风庄距离⻩沙城并不遥远,不过几十仅是的路程,对于平均每小时飞行七十多公里的信鸽而方,实在不算是什么遥远而疲惫的旅途。

 不久之后,消息就来到了赵无极的手中。在没有展开信息之前,他正在训斥疾风庄里散养马匹的人。

 “什么,那是马王的种?你这个混蛋…”

 天马,现代称阿哈尔捷金马,在历史上大都作为宮廷用马。亚历山大、马其顿、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。

 在‮国中‬历史文献中,阿哈尔捷金马被称为“天马”和“大宛良马”而与当地良马(阿拉伯)马杂,不过是赵伏波⽗亲给疾风庄的任务之一。

 而这两种马的杂种品种,被赵伏波的⽗亲赵纬南定为马王。

 “是…是庄主…它牙口还小,还不能…”

 马夫头用嚅嚅的声音解释着,他想说马王的种,天生就是马群里的头。其如烈火快似闪电,而且主要作为种马的它们,也就放养在马群里充当头领。

 据现代科学的研究,速度最快的马是纯⾎马,一分钟能跑行千米。汗⾎马奔跑速度较快,跑完一千米仅需一分零五秒。

 “滚、滚滚…滚蛋…!”

 赵无极烦躁的挥了挥手,直觉中认为自己的中的这份消息可能更加重要。

 至于那匹已经被赵伏波糊里糊涂讨走的马王,他打算等下次回⻩沙城的时候再说。

 当他展开信鸽带来的小纸条时,他的恼怒不翼而飞。因为刚刚的苦恼,恰恰被这份‮报情‬给解决了。

 他把手中的小纸条撕成碎片,接着吩咐亲随。

 “去给我把萨福万(古代阿拉伯岩石名)叫来!”

 “是,主人!”

 等亲随出去之后,他故做庄重的神⾊突然之间变成了某种得意。

 “哼,终于有机会⼲掉这个小杂种了,没有了他的话…”

 一想到倘若没有了赵伏波,那么其他三个庄主恐怕也就没有什么指望了。

 将来強把舒钰娶成子妇(儿媳妇),有了舒庄主与哈桑的支持,一个魏臻又能翻得起什么大浪。

 到时只消联合几路人马,不用近,想必三娘那样聪明的女人,就应该明⽩,她该如何做了吧!  M.shApaNxs.c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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