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7章 惦记他的命
正如前章所说,比武大会的事情有许多人惦记着,不但惦记着羸,而且还惦记着要赵伏波的命。
清晨,有着诸多树木,又常用海风滋润的赵家大宅里,总是有着一股子清新的味道。诸多的树木使整个⻩沙城,都显得

润而又气候温和。
一些燕子叽叽喳喳的叫着,使沉睡在昨夜放纵的狂

里的人,从睡眠中清醒过来。
睁开眼睛的师诗

糊了一下,随即又想到昨天夜里的竞夜狂

,一噤多少有些羞赧。
当然仅仅只是一些而已,对这那个依然揽着自己⾝体的赵大郞,不过仅仅只是利用而已。
她从赵旭依然纠

着自己⾝体的四肢里脫⾝而出,动作轻柔而又小心翼翼。她并不希望赵旭这时候醒来,继续对自己纠

,她还有一些事情要想。
⾝体自由之后,她慵懒的伸了一个懒

。肌⾁有些甜丝丝的酸楚,甚至她柔软的

骨多了更多的酥⿇。
“昨天全便宜了他,他的体力也还不坏,虽然…!”
这样的想法里没有暧昧,也没有什么爱恋,只是一个花信芳龄的妇少对

望的向往,如此而已。
想着这些的时候,她掀开了薄被,在清晨的第一缕

光下展露着自己那曲线灵珑的⾝体。
乌黑的长发斜在她的

前,柔顺的长发遮没了

前,上天赐予她的最好的恩物。
尽管芳龄已近花信,但她倘若

起

膛的话,

翘双丸依然要使其他女人自愧不如。
晶莹的如同美⽟一般的,即便不

也极小巧的脚踏在赵旭屋中绵软的地毯上。那些脚指甲上,也涂着红红的蔻丹。似乎是強调那些指头的可爱。
当她款摆柳

走向窗前进,依然娇嫰且结实的可以支撑起宮裙的双丸轻轻颤动着

出滟滟秋波。真个是动若兢兢⽟兔,静比慵慵⽩鸽。
“哗”的一下推开窗,清新的空气涌进屋里。外面的小园里,花开正红,与她的⾝体竞相争

。
这时的晨

已经长到半杆子,暖暖的

光扫

着昨夜的余寒。且晨光已经大胆的探进窗来,照在她⽩若凝脂的躯娇上。
这是从嫁给赵旭的⽗亲赵无线之前就有的习惯,她喜

在这清晨的时候,用

光浴沐自己的⾝体。
这种感觉就像是受到,她心中的那个薄幸人的目光的抚爱。
虽然已经那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,而且她也已经嫁给了赵无极,甚至现在她还与赵旭形成此刻的情形。
可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她已经迈开步伐,开始了复仇的第一步。
闭着眼睛,感受着那种朦胧的红光,就好像依偎在爱人的怀里那样

绵。这时,心底里泛起一个名字,一个使她今生永远无法忘却的名字。
“赵纬南…赵纬南…”
她的心是矛盾的,虽然想要那个男人拥自己动人的⾝体⼊怀。与他一起共尝青舂的滋味,她也肯定自己会用柔情万倾,让他尝到自己的甘美。
可同时,对那个男人,她有着更多的刻骨铭心的恨意。
昔年作为长子的,赵伏波的⽗亲赵纬南,是兄弟两个里文武双全的那一个,自然也是上房丫头们暗自倾心的那一个。
可惜最终赵纬南,却选了赵伏波上房里纯⾎的汉女——宁馨儿。
不但如此,甚至对他一片痴心的师诗,连偏房的位置都没有争上。最终一气之下,做了一直暗恋她美⾊的赵无极的偏房。
可这十年来,她的心中何偿有过一刻的安宁。
这一点甚至连赵无极都看得出来,她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薄幸人。因此,这些年来她不但不受宠爱,甚至一无所出。
“赵纬南,即便我不是纯⾎汉女,你也不该连偏房的位置都不给我。甚至宁愿要一个波斯女人,也不愿意要我,赵纬南我恨你,我要让你…”
即便直到今天,这些怨言始终埋蔵在她的心底里。虽然她掩饰的很不好,但她却永远也无法忘却。
纵使十年前,赵纬南带着赵伏波的⺟亲——那个文武双全的波斯女人,前往花刺子模开拓商路,就再也没有回来。
纵使,在赵家随后就进行的,一系列的变迁,赵伏波也就被委曲到了马厩里生活。
“可这不够…这不够…不够…”
心中的火焰几乎要完全呑噬掉她,即便是那初升的太

,也无法软化她心底里的仇恨。
想到这些,她突然迈步重要回到

上。甚至她也重新投⼊到赵旭的怀中,只是此刻她已经不再小心翼翼。
赵旭从昨天夜里狂疯之后的极度疲惫里清醒过来,他勉力睁开眼睛,映⼊眼帘的是那个使他有些狂疯的⾝体。
与怀中这个成

的女人相比,他曾经接触过的那些仕女又或者买来的什么女人,突然之间就仿佛全成了失去颜⾊的花朵。
尤其怀中美人的脸上,那种少女们学不来的,成

女人的媚妩幻化出来的成

风情,更加深深的昅引着他。
伸手放在薄被下温软的两团暖⽟,它们依然坚

而又富有弹

。甚至在清晨薄薄的凉意里,变得硬坚的花蕾,都昅引着他想要进行更多的探索。
“唔,别…别人会听见…”
仿佛梦呓样的声音,不像是拒绝,倒似是一种热烈的邀请。
“不要紧,我已经吩咐下人们,没我的呼唤不许来这里!”
师诗当然知道赵旭的吩咐,而这种安静的环境里,最好进行的除了这种富有暧昧味道的人情之外,还是一个计划

谋的好机会。
“可是…过不了多久⻩沙城可是要进行比武大赛呢,你难道不为我们的将来想想吗?你兄弟可是浑⾝的好本事呢…”
赵旭停下在她⾝体上游走的手,皱起眉头来。顺着师诗的话,他已经想到他那个好武的兄弟。
倘若他要是在⻩沙城的比武里庒了魁的话…
这当然是个问题,倘若真被赵伏波得了魁的话,好么以后家里的武艺还用较量吗?
哪知他因为这件事停下手的时候,怀中的师诗却不依的催促起来。她轻轻动扭了一下⾝体,这一下赵旭手中握着的温香暖⽟一样的宝贝,真的像兔儿一样动了起来。
“大郞…”
轻轻的声音像是唱歌,又像是在埋怨不会痛人的情郞那样。这些事情都使赵旭的⾝体起了大巨的反应,他不再想下去,反而只是匆匆的做了一个决定。
“那个混蛋在山上逃过一劫,那么这一次无论如何也放他不过!”
既然有了决定,他认为自己也不该让这个刚上手的姨娘等得太久。
“诗姑娘,我们还有时间,回头得了空,我给疾风庄送封信去!”
不久之后,当下午的

光几乎从天空里直直的洒下来时,一只主人不懂得爱惜的鸽子在暑热中冲上天空。
虽然它眷恋着近海地区的

润和凉慡的气候,但它不得不开始自己的使命。
疾风庄距离⻩沙城并不遥远,不过几十仅是的路程,对于平均每小时飞行七十多公里的信鸽而方,实在不算是什么遥远而疲惫的旅途。
不久之后,消息就来到了赵无极的手中。在没有展开信息之前,他正在训斥疾风庄里散养马匹的人。
“什么,那是马王的种?你这个混蛋…”
天马,现代称阿哈尔捷金马,在历史上大都作为宮廷用马。亚历山大、马其顿、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。
在国中历史文献中,阿哈尔捷金马被称为“天马”和“大宛良马”而与当地良马(阿拉伯)马杂

,不过是赵伏波⽗亲

给疾风庄的任务之一。
而这两种马的杂种品种,被赵伏波的⽗亲赵纬南定为马王。
“是…是庄主…它牙口还小,还不能…”
马夫头用嚅嚅的声音解释着,他想说马王的种,天生就是马群里的头。其

如烈火快似闪电,而且主要作为种马的它们,也就放养在马群里充当头领。

据现代科学的研究,速度最快的马是纯⾎马,一分钟能跑行千米。汗⾎马奔跑速度较快,跑完一千米仅需一分零五秒。
“滚、滚滚…滚蛋…!”
赵无极烦躁的挥了挥手,直觉中认为自己的中的这份消息可能更加重要。
至于那匹已经被赵伏波糊里糊涂讨走的马王,他打算等下次回⻩沙城的时候再说。
当他展开信鸽带来的小纸条时,他的恼怒不翼而飞。因为刚刚的苦恼,恰恰被这份报情给解决了。
他把手中的小纸条撕成碎片,接着吩咐亲随。
“去给我把萨福万(古代阿拉伯岩石名)叫来!”
“是,主人!”
等亲随出去之后,他故做庄重的神⾊突然之间变成了某种得意。
“哼,终于有机会⼲掉这个小杂种了,没有了他的话…”
一想到倘若没有了赵伏波,那么其他三个庄主恐怕也就没有什么指望了。
将来強把舒钰娶成子妇(儿媳妇),有了舒庄主与哈桑的支持,一个魏臻又能翻得起什么大浪。
到时只消联合几路人马,不用

近,想必三娘那样聪明的女人,就应该明⽩,她该如何做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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